各学院、处室: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7周年。根据赣政法明电【2018】12号通知要求,为持续推进平安南理建设,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支持综治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治理氛围,学校决定在3月份,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共建共享平安校园”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律咨询,现场收集师生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三)开设平安讲堂,普及平安建设知识,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提高师生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组织义务巡逻,参与各项群防群治活动,提高师生参与治安防范的意识。
(五)开展师生服务,为师生提供精神卫生咨询心理服务体检,健康咨询等。
(六)大力宣传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例。
二、宣传形式
1、要利用教职工学习会议,学生主题班会等时间,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要利用简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各学院要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标语、板报、电子屏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展示综治、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内容,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建设认识。
4、由校团委、学生会牵头,在全校开展2018年综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掀起创建“平安校园”热潮。
5、由保卫处、学工处牵头举办1-2次消防、交通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等知识讲座。开展反邪教、非法宗教渗透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6、综治办组织参加冠山管理处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7、各学院综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参与综治宣传活动。认真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主题,形式多样,要将宣传月活动的工作事项逐一量化,要将综治宣传与学校的当前工作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增加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典型做法及时报送校综治办。
4、各单位在宣传月活动中报送一篇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给校综治办。
各学院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于3月8日前总结及活动开展的影像图片资料于4月10前报学校综治办《电子邮件、纸质稿件各一份》
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综治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综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学校综治办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