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就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就业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及时以电子文档(EXCEL)形式向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表。
四、在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处的指导下做好学院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及时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办理签约手续、编制上报就业计划、毕业生派遣工作。
六、负责对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备案和接待工作。
七、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就业指导与创业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毕业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宣传本学院专业特点、就业方向,寻求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等就业方式,全方位拓宽就业渠道,及时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和服务。
九、负责审核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其他就业推荐材料。
十、负责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做到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十一、负责及时回收已就业学生的就业接收函(调档函)。
十二、负责收集学院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相关信息并对其创业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传媒学院招生就业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