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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授课对象与要求
日期:2016-11-14 14:47:04  发布人:admin 

授课对象与要求

一、授课对象

    本课程的授课对象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的学生。课程安排在第4学期。本课程必要的先修课程有:传播学、艺术学概论、视听语言、摄影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必要的基础知识:要求熟悉国内各大知名电视台和一些优秀的电视节目。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掌握电视的特性与传播功能,熟悉电视节目的内容、形式及其分类;在有了对电视媒体的了解之后逐步掌握电视节目策划的方法、步骤及各种策划能力的培养。在掌握此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学习各类型电视节目的策划内容和方法,并进行节目录制与剪辑。本课程贯穿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方针,培养学生在团队合作的环境中了解电视节目策划的流程和并且掌握各项基本工作的能力。

 

三、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电视节目策划面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节目主持方向的学生。该课程属于专业课程,在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属于主要课程。本课程在课程设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分别在新闻类电视节目策划与谈话类电视节目策划安排学生分小组进行实践,撰写策划案并且在演播室进行模拟录制。本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电视理论知识,掌握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