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南昌理工学院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进取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四)热心关注学生会建设,关心学生工作。
二、代表人员要求
(一) 所有代表必须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无挂科现象。
(二)代表成员应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三) 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包含在本班代表名额中。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的上报
传媒学院团委组织理论知识考试、面试,报院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候选人名单。
(二)代表的选举
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