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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措施
日期:2018-06-20 12:06:15  发布人:admin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及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使《南昌理工学院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细则》措施具体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如下。

1.坚定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坚强战斗堡垒,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明确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到 2021年,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保证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3.坚持工作原则。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3)强化支部功能。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4.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基本条件是:一要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二要有较强的服务意愿,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奉献精神。三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师德师风好,群众评价良好。四要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

5.规范选任方式。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学校党委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6.落实重点任务。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立足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7.着力培养教育。突出培养教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他们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各教师党支部要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

8.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领导,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作好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委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人事、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会同二级学院党组织常态化跟踪指导。

 9.完善政策保障。在干事平台、 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10.狠抓责任落实。“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委担负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学校和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程兴飞   
           稿件来源:南昌理工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