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
一、专业名称、代码及门类
专业名称: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代码:130309
所属门类:13艺术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语言学、播音学以及主持艺术等方面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普通话播音、节目主持、采编、制作、影视动漫配音、汉语培训、礼仪主持、大型展览解说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在广播、影视媒体、企事业单位、网络媒体、自媒体等行业领域播音主持、采访写作、编辑制作等岗位胜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知识要求
1.中国播音学的基础理论
2.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
3.中国语言文学
具有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
能力要求
1.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能力;
2.具有文艺作品演播和影视配音的基本能力;
3.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掌握常用编辑设备的使用方法)。
素质要求
1.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2.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3.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达到二级水平,取得等级证书;
4.主持人上岗资格证;
5.记者上岗资格证。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核心课程:传播学、艺术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视听心理、视听文案写作与实训、语言表达与训练、摄影技术、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电视节目策划、广播电视节目主持。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与理论、形势与政策、阶段性学习创作实践、中期见习(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与公益劳动、素质拓展(第二课堂)、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六、毕业标准
1、达到专业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总学分不低于163分。
3、取得创新创业教育不少于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