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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师生代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日期:2019-03-1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下发有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0193月开学之初,学院院领导、实验室管理员、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等,联合赣安防火教育中心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共分为三个项目,第一项消防宣传员介绍近期各高校因意外发生火灾案例,并对其发生主要原因进行阐述;第二项消防宣传员介绍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方法;第三项讲解一些较为实用、简单的处理火灾方法及逃生知识。 

消防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普及了消防知识,还提高了老师、学生的防火意识,提升了她们的应急应变能力,为教学中的消防安全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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